各市(区)考试管理中心(教育考试中心、教育考试院、招生办),各主考院校: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办理毕业证书:
(1)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;
(2)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;
(3)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,未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;
(4)未到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采集照片者;
(5)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,未在其考籍所在市(区)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;
(6)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(包括课程笔试、实践环节考核、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),成绩不合格者;
(7)申请本科毕业,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;
(8)相关毕业材料及考籍档案不全、信息有错误者。